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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2017-01-05 16:11:54 来源:红网 作者:洪雷 吴正辉 吴国鸿 编辑:曼曼

  红网益阳1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洪雷 通讯员 吴正辉 吴国鸿)1月4日,记者从益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联系会议上获悉,该市决定从2017年1月至12月底,由益阳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力争到年底将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

  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村(居)委会按“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的原则,随时将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强制报告责任主体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湘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依托村级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到2020年,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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